我叫林朝阳,一直在这里长大,永远都走不出去。我以为江越对我用情就可以如此长久,我以为的太多。实际上,很多事情,很多人,并不是非我不可,我却总是在明白的同时学不会。阅读长度:209632字剧透:二十岁那年,十八岁的皇澈同葛金盛的表兄Hunter上床。我实在无法想像一个十八岁的年轻女孩怎么能忍受一个五十岁的老头把手放在她的乳房上,更无法想像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怎么会贪恋一个身材还没发育完全的小丫头的身体,并且娶了她为太太。我只知道,二十岁的时候同隔壁酒馆的女老板Sara作爱的时候,很冷静的对她说:“你三个小时前喝的葡萄酒是1960年的马尔贝克,产地或许是Médoc。”所有同我上床的姑娘都嫌我不够专心,我总是注意哪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比如内衣上的蕾丝花边,或者口红的优劣。我只知道女人的身材还是大胸脯和圆屁股的好,像麦当娜或者李纹那样的才能满足男人的欲望,无奈世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太多,爱情即是其中之一。因为皇澈的关系,皇涞的父亲在Hunter那里谋了个不错的差事,连带着我和皇涞也一步登天,在葛金盛的地盘上闹得鸡飞狗跳他也不生气,偶尔我们偷运大麻或者倒卖小药丸,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我们在他眼中还是个孩子。二十一岁那年,皇澈成为葛金盛的情人,整日被他按在床上无限度的索求。他们皇家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就冲他那张颠倒众生的小白脸……我不管这些,依旧抱着我的大胸脯姑娘喝花酒。偶尔葛金盛下个命令让我干掉这个干掉那个,我也只是讨价还价,除非真的非我不可,否则一律打太极。本来以为我就这样胡乱的过完我的一生,知道那天一个脑袋进了水的混蛋绑架皇澈借以威胁葛金盛。葛金盛的决定是给了我一把枪,他说:“你已不是个孩子了。”是的,我已不是孩子了。不能靠撒娇来推脱一切。我用枪杀死了我最好的朋友,他为我挨过打,代替我成为葛金盛的男人,为我忍受被男人按在床上用各种奇怪的方式对待的疼,为我做尽一切。临死前他对我说:“死着比活着幸福。”我的子弹穿透他的眉心,他死的没有痛苦。我也没有眼泪。*本文系耽美小说www.365fushu.com网友整理《倔强之情》,版权归作者逍遥的逍遥的尾巴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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